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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项目环评抽查比将不低于10%
发布时间:2018/3/3 作者:佳创不锈钢 点击量:2052次
日前,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实施意见》制定目的、内容等问题,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施意见》要求,审慎下放石化化工、有色、钢铁、造纸等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项目的环评审批权。同时,《实施意见》提出,每年抽查石油加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造纸、平板玻璃、钢铁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数量的比例不低于10%。
上述负责人指出,下一步,要对环保部门履行环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情况和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督导,对于发现和查处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进行警示,要逐步完善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环评监管专项督导: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在日常管理中负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环评“放管服”事项和技术评估机构、环评单位从业情况进行检查。各级环境监察执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落实情况的检查。
为了强化建设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将针对不同单位强化惩戒问责。
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既要落实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责任,也要落实环保部门责任,要进行追究问责。
对环保部门,要严肃查处不严格执行环评文件分级审批和分类管理有关规定,越权审批、拆分审批、变相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在不满足审批条件的情况下批复环评文件的行为。对建设单位,要依法查处未批先建、不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规定等违法行为。对环评单位,要以环评文件质量为重点,查处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建立环评单位和人员的诚信档案,记录环评单位和人员的不良信用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环保部将定期通报累积失信次数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同时,上述负责人强调,要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采取区域限批或者约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措施。
此外,对于下一步工作,上述负责人强调,制度的生命在于严格执行。为执行好《实施意见》,环保部近期将着力抓好三项工作。具体包括:开展《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地方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属地监管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划分,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强化工作执行力度。【无锡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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